央视网消息: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,俗称“老年代步车”。代步车屡禁不止,一是部分群体确有刚需,二是有人试图做大这门规避政策约束的生意。这种代步车不上牌、不限号,司机还不用考驾照;更有人甚至不看灯、随意变道。种种隐患,你我都知道,怎么才能根治?
7月12日,北京多部门发布了政策。一是设立两年多过渡期,之后严查。给过渡期,体现行政治理的温度,也是务实的思路。这次治理还瞄准源头,违法生产、销售一律处罚,这是非法源头的“堵”。而另一个源头则要“疏”,那就是交通出行微循环的刚需,如何解决老年人代步和黑车背后的出行需求?这需要公共交通的运营更加多样完善细致,让城市交通的“毛细血管”畅通活跃起来。
北京:2024年起 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将不得上路
7月12日,北京市公安局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、北京市商务局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《通告》中明确了北京市在用车辆管理及退出政策,推动电动三、四轮车违法违规乱象从根本上得到治理。
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,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,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、四轮机动车。
《通告》规定,禁止生产、销售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。违法生产、销售的,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、销售的车辆,并依法实施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自《通告》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。
对《通告》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设置过渡期,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。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,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。违反通行规定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。过渡期后(2024年1月1日起),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,不得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。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。
《通告》要求,邮政寄递、园林绿化、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、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,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,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。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。
据悉,2020年12月以来,北京累计查扣非法电动三、四轮车2522辆,累计查处非法销售门店及库房151处,刑事处罚175人;处罚电动三、四轮车交通违法17.3万起,清拖乱停、“僵尸”等违规车辆1622辆,拘留非法运营载客人员1660人,查扣车辆1982辆。